前两年帮公司报软著,我踩过最坑的一次,就是所有材料都交了,等了半个月等来补正通知,要求提交修改说明。那时候我完全没接触过这个东西,上网搜的模板要么太笼统,要么不符合版权局的最新要求,改了两次才过,耽误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拿证时间。后来帮部门同事、身边创业的朋友前前后后处理了七八次软著补件,慢慢摸透了修改说明的写作逻辑,基本上现在写的都能一次过。
首先得搞清楚,什么时候需要写软著修改说明?不是你自己随便想改申报材料就要写的,一般是两种情况:要么是你提交材料之后发现自己填错了信息,主动申请修改,要么是版权局审查的时候发现材料有问题,下发补正通知要求你修改,这两种情况都要提交正式的修改说明,不然审查员不会认你的修改内容。
写的时候格式其实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要求,抬头直接写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修改说明”就行,接下来第一行一定要写清楚你的申请号、软件全称、申请人全称,这三个信息是匹配你原有申请的核心标识,我之前有个朋友就是漏写了申请号,提交的修改说明直接被退回来,人家根本不知道你对应哪件申请,白跑一趟。
接下来第一段要说明修改的依据,比如你是收到了补正通知,就写清楚补正通知的下发时间和编号,要是主动修改的,就直接写“现因申报材料填写失误,主动对本次软著申请材料作出如下修改”就行。核心的内容部分,一定要对应修改的内容一条一条列,不要所有修改混在一起写,比如补正通知要求你改两个问题,一个是源程序有第三方标识,一个是说明书截图有水印,你就分两点对应写,每一点都要讲清楚三个要素:修改的原因、修改的具体位置、修改后会不会影响软件的权属和原始开发时间。
很多人搞不清修改前后的对比要做到什么程度才合格,我之前特意查过软著修改说明的官方要求,最忌讳的就是只写“已按要求修改”,半字不提修改的细节,审查员每天要看几百份材料,不可能自己去翻你的新旧材料对比找你改了什么,你写得越清楚,过审的速度越快。比如源程序里有第三方公司的名称,你就可以写:“1、原提交源程序第23页第12行、第47页第8行出现的“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字样,为前期开发测试阶段借用第三方框架遗留的标识,不属于本次申请软件的自有内容,现已将两处标识全部删除,修改后的源程序与软件实际开发内容完全一致,未修改核心功能代码,也未变更原始开发完成时间,不存在权属争议。”你这么写,审查员一眼就能看明白你改了什么、为什么改、没有问题,自然就给你过了。
我见过最容易踩的坑,就是修改涉及到申请表里的核心信息的时候,很多人不说清楚修改的佐证。比如你之前填的开发完成时间填错了,要改成更早的时间,你不能只写“原开发完成时间填写错误,现更正为XXXX年XX月XX日”,你得补充说明依据,比如“原申请表中开发完成时间填写失误,实际开发完成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,有对应版本的测试报告、需求文档可佐证,修改后的时间与软件实际创作完成时间一致,不存在权属争议”,不然审查员会怀疑你是不是为了评项目故意提前时间,大概率会给你打回来要求补更多材料。
还有如果是个人申请的软著,源程序里出现了所在公司的名称,也要说明清楚,比如“源程序中出现的“XX科技”字样为本人就职公司的名称,本次申请的软件为个人非职务开发作品,与就职公司无关,现已删除相关字样,修改后的源程序无其他无关内容,权属归本人所有”,不然很容易被怀疑权属有问题。
我后来处理补件多了,懒得自己摸格式核对要求,就直接用软著Pro里的修改说明模板,对应自己的补正内容填就行,省了很多找资料的时间,基本上按那个模板填的都一次过了,没再被打回来过。要是你不确定自己的情况要怎么表述,也可以在上面找有经验的人帮你看一下,花不了多少钱,总比反复补件耽误时间强。
所有修改内容列完之后,最后要加一句承诺的话,比如“本单位/本人承诺本次修改的所有内容真实有效,不存在隐瞒、伪造的情况,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本单位/本人自行承担”,然后落款是申请人的名称,盖公章,个人申请的话签名字,写上日期就行。如果是找了代理机构帮忙申报的,还要加上代理机构的名称,盖代理机构的公章,不然也是不生效的。
提交的时候记得把修改说明放在补正材料的最前面,后面跟着修改后的整套材料,要是补正要求里说要提交修改前后的对比页,你就把修改前的那页和修改后的那页打印出来,附在修改说明后面,方便审查员核对。我之前有个朋友就是把修改说明塞到了源程序的最后面,审查员翻了半天没找到,直接又给他发了一次补正通知,白白多等了半个月。
要是你还拿不准自己的修改说明写得对不对,可以先到软著申报相关的服务平台找样例参考一下,不同的补正场景写法稍微有点区别,但核心逻辑都是一样的:透明、真实、说清细节,别让审查员去猜你的修改内容,基本上就不会有问题。我上次帮一个开工作室的朋友处理补件,他之前自己写的修改说明就三行字,被打回来两次,按我教的方法重新写了之后,三天就收到了过审通知,拿证时间比他预期的还早了一周。